加格达奇隶属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位于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的境内,是黑龙江省在内蒙古自治区里的一块飞地。它既然位于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这里山高林密,城市很少,自然相对较近的就是鄂伦春自治旗。加格达奇的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和阿里河镇毗邻。
加格达奇由黑龙江省经营。大兴安岭地区是祖国最北部边疆,地处黑龙江省西北部,内蒙古东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北坡。大兴安岭地区隶属于黑龙江省,但是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加格达奇却不在黑龙江省内,而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内
加格达奇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中部、大兴安岭东南坡。面积 1393 平方千米。人口13万。加格达奇,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1964年为开发林业,林业部在此设立指挥部,后建立政企合一的兴安岭特别行政区,1968年置镇。由黑龙江省经营,主产木材、啤酒、木制产品、北芪茶等。嫩漠、牙加森林铁路经此。111国道、海加公路终点。有东湖、北山等公园。
车牌号是黑P开头。加格达奇区面积1587平方千米,人口15.5万(2002年)。历史沿革:加格达奇,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这一带,昔日是一片原始森林区,只有鄂伦春猎民经常出入游猎,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管辖。1964年2月10日,0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大兴安岭林区,同年8月10日批准设立大兴安岭特区,特区0和林业管理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驻加格达奇。于是人口急剧增加,迅速形成工业城镇,19 68年设置加格达奇镇。1970年2月21日,经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置加格达奇区。同年4月,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呼伦贝尔市境内,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破,西南大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接壤,东北部与松岭区(松岭林业局)接壤。 加格达奇地理位置上在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应该属于鄂伦春自治旗管辖,但实际在行政上隶属于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