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印第安人从来就没有统一的国家民族概念。
在哥伦布踏上美洲大陆的时候,两千多万印第安人,都是以部落联盟的形式存在。
而在这个时候,欧洲已经完成了工业革命。印第安人都处于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对农业社会那是降维打击,印第安人根本就无力反抗。
印第安人最多的国家是秘鲁。
印第安人最多的国家是秘鲁。现在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总数只有4000多万,加拿大20万,美国80万,墨西哥有1000多万,危地马拉有500万,哥伦比亚有200万,秘鲁有1100万,智利有120万,玻利维亚有500万。巴西印第安人有35万。
姓名:雷科巴 国籍:乌拉圭 职业:踢球的
印第安人是商朝为躲避周人改朝换代发动战争迁徙过来的说法很居多,而且直接与纣王有关,他被奉为商朝末代君王,真实名字应叫帝辛,由于他和夏桀一样因沉迷女色败坏江山。封神榜恰恰把帝辛所宠的苏妲己描写的如此阴险毒辣,有目的性的先从大商将臣入手,炮烙,挖心,酒池肉林样样都用上派场,一件件将大商强有力的免疫系统给剥蚀掉,然后刺激西岐就犯,扣押周文王,残烹杀其子伯邑考,竟然把做成的肉羹送给文王吃,文王见势只有强忍吞下,这也为他以后反商埋下伏笔。
而妲姬残忍不止如此,还陷害其父母苏护家眷,小说巧妙利用苏妲己以狐狸精为本性,无非就是想阻止六百年大商国运。由于帝辛本身残暴,又被狐狸精和琵琶精迷得团团转,加上姜子牙师兄申公豹不怀好意,只图荣华富贵,想处处和他比,也让大商在比试中,能者之士慢慢变少,以至于周武王姬发牧野大战灭了商朝,帝辛没办法不想坐亡国君只有在朝歌鹿台,他却没料到自己由于好色,亲天神女娲,还提龌龊诗,已至造成这样后果。
其实小说归小说,但事实还是帝辛本人问题,才导致的亡国。商朝一灭亡,自然被后起的周朝所替代,但有人要问了,在当时情况下,在不发达的海上航行条件下,商族人不可能越过全球最广阔的太平洋无缘无故的去美洲,更别提会是印第安人,因为当时简陋的社会水准不允许,原因商朝处在半原始的奴隶社会状态。但有根据商朝一部分去了朝鲜半岛这是有历史记载的,是其兄弟箕子见大商国运日渐衰落,牧野之战一败涂地,不得不带领商部分残余北迁化外之地保存实力,还带了礼仪文化。
所以商朝如果灭亡真的去了美洲那应是假设命题,虽然假设话这么说,但避讳不了事实,确实商与印第安人有所文化联系,尤其是雕刻物和文字,语言方面,这又作何解释?更蹊跷的事就是发现在新墨西哥州加州和亚利桑那州多个岩壁发现了雕刻的一些商朝甲骨文,这令考古学家深信不疑,最后探测居然比哥伦布早了2800年,算起来恰恰就是商朝。
而且据本身古书《山海经·大荒东经》载:“东海之外有大壑,少昊之国”。《海外东经》也有记载:“下有汤谷,汤谷上有扶桑”。说明这个扶桑国的存在就是美洲的原型。
不止如此更有利的佐证就是美洲本土产的蜂鸟居然早在中古代飞到中原,这是有历史记载的,肯定有人带入。除了通往太平洋一说以外,还有美国北部阿拉斯加和俄罗斯阿拉斯加之间的白令海峡,这个亚洲与美洲分界线也许在4万到1.8万年以前曾结有冰形成长廊,也许当时从朦胧原始社会到商朝就已经对这条路所熟知,而且通过它知道有个美洲,所以就有他为什么到商灭亡后极力去美洲寻求生存的原因,也许就是通过白令海峡抵达美洲。殷商灭亡后,征东夷大军突然消失,这也给占据江山的周人一些谜底,所以商朝也有可能是渡过太平洋抵达了美洲。
在墨西哥奥尔梅克祭祀中心发现了16尊雕像和6片玉圭,玉圭上刻有文字,有学者破译其上的刻的是:蚩尤、少昊、帝喾、简狄、多妇、契、等,很明显。
由于印第安人有着很有情节的祭祀活动和一些祭祀所发生的活祭的行径,一个典型奴隶制社会,也会同样把人带到商朝那段历史,尤其是河南安阳商王大墓的发掘。哥伦布发现美洲时遇到印第安人,自称殷地人,通过口音很容易让人误解为殷商人,他们也是黄种人,崇拜一种像龙的动物,也许是华夏原始的龙,所以这种文化共也是值得怀疑的。
四百多年前,印第安人还是以农业为生的民族。
游牧民族,首先要有马。在哥伦布到达美洲之前,北美地区并没有马。马匹是在西班牙人来到之后,慢慢引进的。
当时北美最大的帝国,阿兹特克帝国,和之前的玛雅文明。前者是农业文明,后者是丛林文明。都不是游牧文明。并没有以水草为居,四处迁徙。而是固定多年的,在一个定居点中,以土地为生,过着种植生活。
羊驼是印第安人驯化最大的动物,其它的还有鸡和狗等等。这些动物都不能使得印第安人成为游牧民族。羊驼不但不能供人骑行,而且用来拉车都很费力。
现在,阿兹特克的都城特诺奇蒂特兰城,已经被挖掘出来。人口大约又30万~50万人,可以说是名副其实大城市。从遗址中可以看到,特诺奇蒂特兰城有着四通发达的水道,这些水道即是交通通道,同时也是极其发达的灌溉系统。遗址中还挖掘出,大量的石作农具,许多谷物种子。阿兹特克人过着着刀耕火种的农业生活。在城中还有许多巨大的神庙宫殿等大工程,这些都是在阿兹特克人还没有发明出轮子的情况下完成的。城市的中央还有两座大型的市场,供人们进行贸易,交换农副产品。种种证据表明,阿兹特克帝国,已经初具一个中央集权农业国家的雏形。
从文明的高度看,北美的印第安人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玛雅文明,在公元前1500年~公元300年间就相继发明了文字和完善的历法。在天文学、数学、艺术更是极其发达。相反对比游牧民族,由于游牧民族要四处迁徙,所以在发明创造上具有不稳定性。比如蒙古族,是在东征的过程中,吸收了其它民族的文化,才创造出自己的文字来。而印第安人高度发达的文明背后,是离不开农业提供的物质基础的。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不知道能不能证明印第安人是不是游牧民族,各位有其它观点欢迎补充。
后记:欧洲人到来后,印第安人大量死亡。丧失了许多劳动力,也使得精耕细作的农业不能发展。同时欧洲人带来了马匹,。这就为后来印第安人成为游牧民族提供了条件。为了躲避欧洲人的,许多的印第安人也不得不过起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欧洲人到来后的几百年里,许多印第安民族由农业民族成为了游牧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