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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O是什么意思

2022-06-27 14:29     发布者:张原远
导读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九部》我们感知的人我们怎么知道人的存在的?也就是问人的概念是怎么形成的?人是什么?人,是一种灵长目人科人属的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九部》(87)

我们感知的人

我们怎么知道人的存在的?也就是问人的概念是怎么形成的?人是什么?人(学名:Homo sapiens,意为“有智慧的人”),是一种灵长目人科人属的物种。回答人的标准定义是答非所问,我们问的是人的标准定义从何而来,我们为什么给人下这样的定义?在我们的认识中,人绝不是这种归属类的简单的学术性定义,我们对人的认识,含义复杂到难以表述。因为我们对人的认识,决定了我们作为什么形态的具象性存在。我们对“人是什么?人从哪里来?人要到哪里去?”不仅仅是出于好奇,我们对人是什么具有极大的疑惑,也就是说,我们直到如今,也不知道人是什么。我们为什么对自身物种的属性与意义有这么大的疑惑?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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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定义人的存在?我们凭的是精神概念以及物理性定义,这样将人概念化和标签化其实没有意义,因为我们需要的是对人的整体性看法,从而为我们自己进行伦理关系的定性,以确定我们作为人的行为原则和行为目的,以此作为我们怎么做人的依据。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弄懂人是什么,是因为我们要据此认识人、判断人和对待人。这世界上除了一个我自己,其他全是他人,认定人是什么,就是确定该怎么对待他人?该与他人建立起什么样的关系?所以,我们必须建立起人的伦理概念,我们才确切地知道他人是什么。当然,我们也通过认识人来认识自己,就跟照镜子一个原理,他人是什么,我一定就是什么,他人就是我的镜像式存在,这毫无疑问。

我们凭什么来建立对人的认识?显然就是生命伦理概念,生命理念已经将人的精神意识、思想观念、心理情感以及行为目的全部分解,人的概念已经全面生命化,生命不但是人存在的前提,也是人存在的依据,更是人存在的本质。这种认识固定了我们对人的看法,同时也确定了我们的行为目的。生命的人一旦成为人的界定,人间伦理也就不可更改了。人就是生命的个体,他人是生命个体,自己也是生命个体,生命个体与生命个体的关系就成了人与人的关系。对人的认识形成以后,我们对自己的认识也就不可更改了。这立即构成了人与人的对立关系,我是什么,我有什么需求,我有什么意志,他人也同样具有这一切。我们不知道,这恰恰是最致命的伦理关系,我对待他人和他人对待我,都是完全相同的模式和内容,这就导致人与人的竞争和对立不可调和。因为我们是同样的存在,却又处在不同的生命立场上和生命目的之上,也就是说,对人的理解,反而使我们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天然的隔阂和抗衡的理由。基于生命利益的考量,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成为逻辑的必然。显然,对人的总体认识,是造成人间竞争、矛盾冲突以及毁灭性战争的根源。归纳起来的意义就是:我们看错了人,我们误会了人,我们错误地定义了自己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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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人绝不是我们感知到的人,这就是说,我们的存在需要的不是生命的人而是感知的人。感知的人是什么?感知的人就是我们自己的存在,也就是我们通过感知他人获得自己的存在感。这并不费解,因为我们无法感知自己,我们感知他人就是在感知自己的镜像,我们通过他人来印证自己和印证一切,我们通过他人来肯定自己和获得自己的属性。在感知伦理中,人是什么?人是感知体,人必须在感知运动中存在,人必须与感知对象互动存在即同时存在。如果将人从感知运动中分离,人不会存在。这样定义人,人的意义大变,自己与他人互为感知体与被感知体,人与人的关系是感知与被感知的关系,绝不是生命与生命的相同性的对立关系。自己与他人永远处于不同的位置,正是这种位置的互动与互补关系,人才离不开他人的存在,人必须相互依赖性存在。感知伦理关系中的人再也不是生命伦理关系中的人,人的性质变了,人与人的关系变了,人间世界的存在形态就完全不同了。

这才是我们感知的人,我们理解了人的存在属性,也就理解了他人,更理解了自己。在感知伦理逻辑中,怎么对待他人就是在怎么对待自己,因为他人作为感知对象将一切反馈给自己。就跟镜子将你的影像如实反映给你一样,人与人还能分出彼此吗?人与人还需要有不同的利益吗?人与人还会有不同的存在目的吗?人间社会还会有无穷无尽的矛盾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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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切都源于我们对人的认识错误,我们需要重新给人下一个正确的定义。(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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